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现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2026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2.编号:FYBJ2026001
3.服务预估人数
(1)岗前及离岗放射工作人员:预估合计50人次;
(2)在岗放射工作人员:预估172人次;
总预估222人次,实际结算以采购人分批通知的真实体检人数为准。
4.最高限价:人民币9600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元整),按实际体检人次结算,最终总费用不得超过预算限额(含初检影响适应性意见的异常项目复查费用)
5.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 98-2020)、福建省放射卫生管理相关规定。
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采购人根据人员变动分批次安排体检。
7.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
8.成交标准:全部资格、服务要求均满足前提下,总价最优(以“服务预估人数”中的人数计算,总价最低)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单位;若存在2家或2家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情况,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抽球规则:现场采用编号球进行随机抽取,抽取过程由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全程监督;抽球时间将另行通知并邀请相关的供应商到场。
纪律要求:供应商若未按时签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抽球资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方可参与报价)
1.独立法人资质: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核心资质: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许可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许可项目包含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在有效期内;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价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4.履约能力:体检机构场地距离采购人单位距离往返车程在1小时以内或可提供上门集中体检服务,可按期出具合规体检报告并建立放射人员健康档案;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本体检服务。
三、采购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
(一)放射工作人员体检项目严格按照GBZ 98-2020要求执行。
(二)配套服务要求
1.体检组织:根据采购人时间安排,分批次统筹体检,支持单位统一集中体检;
2.报告出具:全部人员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职业健康检查专用章的个人体检报告、单位汇总体检评价报告,报告需明确放射岗位职业健康结论;
3.档案管理:为所有参检人员建立放射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保存档案;
4.异常处置:体检发现辐射相关指标异常,5个工作日内主动告知采购人,并提供复查指导、医学建议;
5.资料配套:人员健康汇总分析报告需满足卫健、环保、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备查要求。
四、结算规则
1.报价需分别报:在岗单人总价、岗前离岗单人总价,报价为全包含税价(含采血、检验、耗材、报告、档案、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无额外付费);
2.结算金额=在岗实际人数×在岗单人报价+岗前离岗实际人数×岗前离岗单人报价+复查费用;
3.项目总累计结算金额上限96000元(含初检影响适应性意见的异常项目复查费用),若实际体检核算总价触及预算上限,超出部分自愿免收。
4.付款方式:分批次结算,每完成一批次体检并交付全部体检报告后,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60日内转账支付对应批次费用;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分在岗、岗前离岗两类单人报价,注明总价上限承诺,按附件1格式提交);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按附件2格式提交);
(3)法人营业执照;
(4)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回执;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委托人前来则提供);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2:00(北京时间),逾期拒收;
3.递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10层综合门诊1005室
4.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密封处注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线上传输;
5.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拒收;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如有变更等事宜,将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s://www.fyyy.com)【招标信息】栏公布;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0591-87981086 崔老师 0591-8798213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邮编:3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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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