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调研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工作,我院拟对 光动力治疗仪 设备进行产品调研论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光动力治疗仪 |
1 |
50 |
1、峰值波长:530nm±10nm 2、辐照强度:≤200mW/cm2 3、双治疗头设置,LED数量:主治疗头:≥160颗,辅助治疗头:≥44颗,可用于全身照射 4、有效受照区:主治疗头:≤100cm2±10%;辅助治疗头:≤25 cm2±10% 5、升降及转动: 辐照器转动左右各90°±3° 6、辐照器升降距离:35cm±2%,在升降和转动范围内具有定位功能 7、具有光源校准功能 8、具备治疗鲜红斑痣功能 |
有意愿参与调研论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将设备参数(参数条目原则上不超过30条,参数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省代公章,省代公章需提供厂家授权函)、产品注册证、设备报价及价格佐证(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qy220@163.com邮箱(所有材料要求页面工整,印章、字迹清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