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6年磁卡读写器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对磁卡读写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1、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茶中路20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258433827
2、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对磁卡读写器采购项目。
3、建设内容包括:应对门诊收费、就医等日常工作需求,采购100台磁卡读写器。
服务内容概述:包含送货以及安装,设备提供一年原厂质保服务、提供7*24售后人工服务,包含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等其他相关技术服务。
4、需求清单
4.1、磁卡读写器100台
序号 | 配件名称 | 参数要求 |
1 | IC卡读卡模块 | 支持读取接触式IC卡,采用下落式,外壳有插卡方向指示,产品符合ISO/IEC7816规范要求,同时支持T=0和T=1标准; |
2 | 磁卡读卡模块 | 1/2/3轨磁道阅读,双向刷卡,单面刷卡; |
3 | SAM卡座 | ≥4个符合ISO/IEC 7816标准卡座; |
4 | 中央处理器 | 8 位 51内核CPU; |
5 | 片外存储 | 16Kbit EEPROM; |
6 | 通讯模块 | USB接头; |
7 | 外接密码键盘 | 支持扩展连接外接密码键盘; |
8 | 电源 | 串口或USB口供电,DC5V±5%,具有过压保护; |
9 | 驱动 | 支持Windows系列; |
10 | 非接卡读卡模块 | 符合ISO/IEC 14443标准,支持TypeA/B, Mifare卡;读卡距离0-4CM; |
11 | *其他要求 | 能够与福建省医保系统无缝对接。 |
5、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5.1交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交付、安装、调测以及供电系统的联调工作,并提供到货确认书。供应方须将设备运到需求方指定的地点。(2)供应方应根据需求方的工程进度要求,提出具体的工程进度安排并按时提交本项目的项目计划进度表。该计划进度表应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分解,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提出相应的实施进度表,并提供相应的阶段性工作成果。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凭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需求方在资产入库建账3个月之内支付。
7、供应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免费保修1年。保修期内,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供应方负责包修、包换。供应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供应方在接到需求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未能解决则应提供备用设备应急使用,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需求方造成的损失由供应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即同一故障发生二次),则需求方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整机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8、供应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货物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
9、需求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方履约情况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供应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后交付需求方使用。在此期间,供应方在需求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方自行承担。
10、违约责任
10.1、因供应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供应方违约,供应方违约对需求方造成损失的,供应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如供应方延期交货一天,则应向需求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日,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
10.2、在签订合同之后,供应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供应方违约,供应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支付需求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10.3、如发生以下情况时,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需求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外,需求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供应方应赔偿需求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1)因供应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
(2)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
10.4、如供应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经需求方书面催告3个自然日内未纠正其行为或者实现合同目的的,供应方应向需求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求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0.5、供应方应在接到需求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需求方可从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部分再由供应方支付。
11、建设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12、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整(¥80000),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13、报价人的材料要求:
13.1、营业执照复印件。
13.2、针对项目建设内容、服务、建设周期、报价等出具报价函。
13.3、材料需加盖公章。
1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点击报名链接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可根据医院发布的信息参加医院的项目报名,填写相应的信息及材料上传(供应商报名链接:http://112.5.149.86:9527/gys/)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