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按程序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十点在医院大会议室对病案资料复印服务项目进行开标,中标方为福州市仓山区李杜文印店。根据招标文件第四款第二条:院方提供《服务合同》后,中标方应在三天内与院方签定服务合同,如无法签定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福州市仓山区李杜文印店在院方提供《服务合同》后三天内未与院方签定服务合同,按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方顺延为第二中标人深圳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疑。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院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