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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02 09:13    文章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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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屏南县林业局岭下林业站原负责人黄成模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黄成模在担任屏南县林业局岭下林业站负责人期间,经常特意为单位车辆只加少量汽油(单位离城区较远,需前往城区加油),以进城加油为借口公车私用共计89次。2019年2月22日,黄成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龙岩市新罗区煤炭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郭宇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2018年1月,该局违反有关规定发放各类津补贴、奖金,共计435.06万元,并向其下属企业摊派相关费用,郭宇勤本人违规领取津补贴55.39万元,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31日,郭宇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本人及有关人员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科技通信大队原副大队长刘建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刘建忠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科技通信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高档烟酒、名贵特产等礼品及礼金,折合6.75万元;此外,刘建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3日,刘建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