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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摘登)
发布时间:2020-07-27 04:28    文章来源:教育部官网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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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纪】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摘登)

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摘登)

       日前,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中发生在高校的是: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教师刘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2016年以来,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教师刘某利用教师身份,与一女学生交往并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刘某予以解聘处理,并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由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责令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党委做出深刻检查,对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和经济处罚;责令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涉事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对涉事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罚绩效工资。

       福州大学实验师张某某性骚扰学生、受贿问题。20196月,张某某与本校一女学生分手后,仍然不断骚扰该女学生,并通过微博、微信、今日校园APP等不同方式性骚扰另外3名女学生。此外,张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仪器采购供应商财物。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所在学院时任党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对其所在学院执行院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其所在学院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问题的发生,既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也反映出部分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上存在短板弱项,思想认识不深刻、教育引导不深入、监督管理不到位、违规惩处不坚决,以致养痈遗患,对学生造成严重伤害,对教师队伍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叠加疫情影响,对教师提出更高要求。广大教师要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锤炼教育报国之志,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对党、国家、人民和历史极端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持之以恒巩固拓展师德师风建设成效。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强化法治教育、纪律规范教育,聚焦教师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价值引领,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和浸润。

       对违规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态度不变,坚决惩处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对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应及时按程序撤销并收缴;对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若已经取得,应依法丧失,并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下沉,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高校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保证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