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区、各科室、各分院、各中心: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医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清明节,医院决定放假1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
(二)4月6日(星期四)起全院正常上班。
二、放假期间,急诊24小时接诊,茶亭院区门诊具体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三,清明节)上午实行节假日门诊加强班。
滨海院区、奥体院区、闽南医院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请各科室做好放假期间的排班、安全管理等工作。
党办、院办、法务部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