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题整改
(本文转载自: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省卫生健康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部署和会议精神,聚焦督导问题,认真对标对表,研究部署整改任务,通过强化线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和实施精准打击,全面做实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前后3次调整充实省卫生健康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实行双组长制,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成立委“扫黑办”,由1名委领导担任主任,抽调4名处级干部充实其中。先后召开党组会6次、主任办公会2次、专题会3次,学习研究推进专项斗争工作,11月20日,委党组再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部署要求,照单全收督导问题,对标对表,层层落实,全力以赴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分工负责联系制度,分别联系各设区市及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专项斗争工作,推动各单位切实担当履责。同时,不断健全主要领导签字背书、扫黑除恶联络员、厅际协作联动、“一案三查”等工作制度。三是强化线索排查。邀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长为全省卫生计生干部培训《摸排、打击、治理黑恶势力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方法》,同时,成立委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各类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件、信访件和重点人群进行黑恶线索摸排,每月按时上报摸排情况和具体线索的基本情况,以此推进组织领导成效。截止12月7日,全省共摸排出线索341条。
二、采取硬举措跟踪问题整改
一是明确整改任务。先后下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督导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4督导组督导福建省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主动对标对表,按照惩治黑恶势力和规范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3个方面6项整改任务,其中作为责任单位的1个方面,主动对照检查的2个方面,要求各单位限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在前期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基础上,印发医疗机构涉黑涉恶护工清理整顿、太平间殡仪服务涉黑涉恶专项整治、“黑救护车”专项整治等三个工作方案,联合交通厅、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为期30天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针对“医托”乱象,结合正在开展的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摸排打击“医托”、术中加价、过度治疗、强制收费、欺诈等医疗乱象行为。三是落实督促指导。委主要领导带队、委扫黑办牵头深入9个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和15家省市属单位联系点进行集中督促指导19场次,约谈、走访了14家福州城区省市属公立医院护理员管理科室(公司)负责人和2家“非医疗转运”服务公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各地“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考核内容。同时,根据整改工作进展,及时下发了《关于“黑护工”典型案例的通报》和《关于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加大督导问题整改跟踪力度。
三、实施精准打击落实整改成效
一是打击“黑护工”取得突破。中央督导工作以来,已向省公安厅移交“黑护工”涉黑恶线索12条,配合公安部门捣毁了以徐某川、万某为首的5人“黑护工”恶势力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名,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二是“黑救护车”情况得到整治。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院后转运车”专项整治,对福州市辖区内的省市属医院进行“黑救护车”摸排打击,现已摸排出外省车牌医疗转运车13辆和本省车牌改装的社会车辆25辆擅自从事非医疗转运。11月以来,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12车次,采取蹲守、跟踪、路途拦截等方式,突击检查了福州市辖区三级医院2次,查获涉嫌非法改装或非法营运车辆3部。经过专项整治,目前,福州市范围内正规招标的两家非医疗转运公司在各医院的月出车量均出现明显回升,甚至是翻倍增长。三是其他行业乱象得到遏制。泉州市成功打掉陈某高、肖某为首的12人“医托”诈骗团伙,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厦门市摸排出某医院太平间存在私人承包和乱收费问题,目前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另外,还查处了5例盗刷医保基金查核过程中的涉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涉及的违法行为均已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