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对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系统测试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1、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茶中路20号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60789607
2、项目名称: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系统测试服务
2.1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系统(工程项目费用合计61262065元)务内容包括:对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提供系统测试服务,确保项目通过并取得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专业测试机构提供的《信息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2.2服务内容概述:
(1)功能测试:通过适合性、准确性、互操作性、一致性、安全保密性等,验证已完成开发的应用系统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根据测试标准和采购人确认的测试依据,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验证,确认项目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功能。
(2)其它测试内容:包括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用户文档集等方面。
(3)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B/T25000.5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16、《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201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48-2018等标准的检测能力。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系统测试服务项目所有服务事项完成,提交滨海院区(二期)智慧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和滨海院区临床技能中心教学管理平台《信息系统验收测试报告》后止。
4、验收标准: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在服务周期内全部完成,交付的《信息系统验收测试报告》符合采购人要求。
5、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7、报价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7.1营业执照复印件。
7.2资格要求中相应材料。
7.3材料需加盖公章。
8、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2:00。
9、报价文件两种提交方式:
9.1 电子版报价材料请发送邮箱:fyyy_xxzx@163.com
9.2 纸质报价材料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1楼信息中心
10、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信息中心对该项目采购预算的参考,最终预算价格会通过科务会综合评定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可研、造价、询价、比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