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
2024-2026年职工通勤车租车服务项目介绍会
一、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华山路999号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2024-2026年职工通勤车租车服务
三、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说明 | 数量(年) | 备注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2024-2026年职工通勤车租车服务 | 本项目系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满足职工跨院区通勤所需,采购的福州市区(含晋安区、仓山区、鼓楼区、台江区及闽侯县)任意一个地点至滨海新城区域的通勤车租车服务。 | 2年 |
四、服务内容
(一)采购人需租赁车型规格及需求趟次
需租赁车型 | 预估需求趟次 |
19座 | 3214 |
33座 | 1325 |
45座 | 815 |
53座 | 7000 |
1、本项目用车采用包干单价,系指福州市区(含晋安区、仓山区、鼓楼区、台江区及闽侯县)任意一个地点至滨海新城区域一来一往的费用(含途经高速的通行费等)。
2、如中标人人提供的车型与采购人需求车型不符,则按照就低原则计算费用。例如:投标人提供的车型为47座,不满53座,则按照45座计算。
(二)车辆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车辆需按规定购买交强险、承运人险、商业险等,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每个座位承运险投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车况良好,无任何安全隐患。车辆发动机机舱具有自动灭火装置、车辆装有行车记录仪GPS、车辆带4路探头,行驶实况可供车队实时电脑查询。
3、中标人具有自有大巴 19-53座车辆20部以上,其中2019年1月1日以后采购的车辆不少于10部。
(三)驾驶员要求
1、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派出的驾驶员(除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照,5年及以上经验(各种类型车辆的驾驶员均应满足此条件),年龄在 55周岁以下。
2、中标人公司自有的A1大巴驾驶员至少满足18名。
(四)其他服务要求
1、对突发事件能及时响应、任何用车需求时(以与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微信通知为准),承诺 1 小时之内备用车辆能达到现场。
2、中标人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运行线路停靠公交站点上下客。
3、采购人出行滨海新城的车辆保证走最短的高速线路,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接送时间、线路(如未指定线路,需以最短时间线路为准)、站点做好接送工作,要求驾驶员必须至少提早30 分钟前到达接送地点,确保发车准点率 100%。
五、服务期限:2年。
六、供应商所需递交的材料
有意愿参与介绍论证会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介绍会现场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情况、资质能力、同类项目使用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及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响应方案等)。
各供应商应在介绍会前提交接待第三方公司人员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做好登记备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需作为采购需求调查材料交由采购人留存(附件:接待第三方公司人员登记备案表格式供参考),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无法现场参与介绍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以上材料在会议开始前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收件人黄长辉。
会议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00时
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行政综合楼一楼后勤管理处
项目经办人:黄长辉,联系方式:1803004391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