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工作,我院拟对 清洗工作站等一批 设备进行产品调研论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清洗工作站 |
3 |
45 |
超声波功能;具有初洗、酶洗、漂洗、消毒、终末漂洗、干燥功能;医用洁净气源;保证无菌的干燥效果。设备背板上方有吊柜,具有管道自消毒系统。 |
2 |
内镜追溯系统 |
1 |
25 |
内镜洗消模块可针对内镜清洗工作站,实现内镜清洗消毒作业数据的动态采集,获取每条内镜初洗、酶洗、漂洗、消毒、终末漂洗、干燥等各清洗、消毒步骤的实时数据记录。利用RFID技术,对内镜的洗消、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 |
3 |
内镜纯水机 |
1 |
15 |
产水量:≥1000L/h,符合WS507-2016清洗用水的标准菌落总数≤10CFU/100mL的规定,具有采用紫外线+臭氧的方式对供水管路及反渗透系统单独进行消毒的功能,采用全自动化学消毒技术,对制水系统和供水系统+循环管路进行自动消毒,消毒液采用自吸式方式加入。 |
有意愿参与调研论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将设备参数(参数条目原则上不超过30条,参数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省代公章,省代公章需提供厂家授权函)、产品注册证、设备报价及价格佐证(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00315020@qq.com(所有材料要求页面工整,印章、字迹清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1 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