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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调研公告(强光治疗仪)
发布时间:2024-10-28 18:19    文章来源:茶亭院区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设备与医用材料管理处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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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调研公告(强光治疗仪)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论证工作,我院拟对  强光治疗仪 设备进行产品调研论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限价(万元)

主要技术要求

1

强光治疗仪

1

98

1、波长:560nm-1200nm、420nm-1200nm,515nm-1200n,590nm-1200nm,640nm-1200nm,695nm-1200nm;

2、最小总脉宽≤5ms;

3、最大能量密度:>34j/cm2。


有意愿参与调研论证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将设备参数(参数条目原则上不超过30条)、产品注册证、设备报价及价格佐证(中标公告、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qy220@163.com邮箱,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公章,若以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名义提供相关材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要求页面工整,印章、字迹清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