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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修护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7-24 06:54    文章来源:    转载来源:    供稿部门: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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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修护士招生简章

一、进修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我院《护士进修申请表》(下载地址:附一官网www.fyyy.com→“护理之窗”→“教学天地”),电子版填写完整后,一式两份,打印出并加盖公章,寄送至我院。(注:不再接收各地区医院原《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作为申请凭据。)

2.寄《进修申请表》时应当一并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医院公章)。 

3.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1层护理部 邮编:350005

联系电话:0591-87981057  联系人:纪老师

二、进修生待遇

1.进修半年及以上人员可参加年度“优秀进修生”奖评选;

2.对进修护士免费开放图书馆与语音视听室(宽带上网)。

三、温馨提示

因我院进修楼拆迁改造,暂不提供住宿,如需相关证明,可在结业时一并提供。

四、进修招生具体要求

(*请认真对照下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交进修申请,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予审核通过或接收。)

1.进修临床护理人员,应具有护士执照,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手术室、ICU、急诊科须从事5年以上)。

2.凡参加自学考试或已怀孕者,我院一律不予接收。

3.按时报到,逾期取消进修资格。如不能如期报到,请事先来函请假,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因各种原因不能前来进修者,请务必及时回函或电话告知。

4.进修人员不得更换,录取人姓名与报到人姓名不符时,录取通知作废,不补办换人录取手续,所换人须按规定重新申请。

5.进修人员食宿自理,并对在我院进修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6.进修人员自行承担因违反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所引起的医疗纠纷赔偿,以及进修期间因个人原因在医院内、外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所造成的法律后果。

7.进修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而中断进修,所缴纳进修费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