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论证会(电子鼻咽喉镜摄像系统(主机+内镜))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我院拟对 电子鼻咽喉镜摄像系统(主机+内镜) 设备进行产品介绍论证: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限价(万元)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电子鼻咽喉镜摄像系统(主机+内镜) | 1套 | 140 | 1.主机 1.1高清或超高清画质 1.2特殊光观察:具有窄带光成像或者特殊光染色功能,用于癌前病变的诊断和观察。 1.2放大内镜功能:具有放大内镜功能,加强病灶观察的精度; 1.3自动/手动调光,调光级别≥19级 2.电子鼻咽喉检查镜 2.1高清或超高清画质 2.2先端部外径≤2.8mm、主软管外径≤2.8mm 3.电子鼻咽喉治疗镜 3.1高清或超高清画质 3.2先端部外径≤4.9mm、主软管外径≤4.9mm 3.3钳道内径≥2.2mm 要求配置: 1.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LED冷光源 1套 2.电子鼻咽喉镜(检查镜)3根 3.电子鼻咽喉镜(治疗镜)1根 4.彩色液晶医用监视器 1台 5.图文工作站 1台 6.专用仪器台车 1台 |
介绍会时间:2025年10月21日16时30分
介绍会地址: 福建医科大学茶亭院区外科楼20楼示教室
临床联系人: 陈翔辉 ,联系方式: 15859187572/ 422456300@qq.com 。
项目经办人: 何伟 ,联系方式: 13705050484 。
有意愿参与介绍会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携带设备相关材料到介绍会现场进行介绍并在介绍会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医药代表接待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做好登记备案。
材料需包含设备参数(技术参数条目原则上不超过30条)、说明书、产品注册证、设备报价及价格佐证资料(中标公告、合同等),所有材料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或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公章,若以省级及以上代理机构名义提供相关材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
递交登记备案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3号楼设备与医用材料管理处二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591-8798118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