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院与省卫生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签订医疗卫生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对现有平潭县医院充实缺编人员,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进行医疗病房的改造和提升,我院负责选派医疗技术人员到平潭县医院,以人才、技术、管理等多种形式帮扶和指导,力争于2012年将平潭县医院改造提升为三乙医院水平,床位达到500张,内设台胞诊疗中心。与此同时,实验区管委会另选地址建设一所设置床位1000张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该院落成后,县医院整体搬迁到新址并作为我院分院。
我院院长林建华教授出席签约仪式,他表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合作,是我院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我院继2005年成建制接受福建炼化集团职工医院成立我院闽南分院,2010年与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顺利进行医疗资源整合,医院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在这“十二五”开局之春,更具深远意义。我院将在福建医科大学、省卫生厅的指导下,高起点、高标准地投入到平潭县医院建设中,依托院本部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和雄厚的人才队伍,通过对口帮扶,加快平潭县医院建设,有力推进综合实验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造福闽台两岸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