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必须与医嘱一致,并保留原始资料备查(说明退费原因)。
1.退药品费:由病区发送“退药申请单”到中心药房,同时出具治疗组医师及护士长双签名的书面退药单(注明原因),经药剂科授权的经办人审核并登记备查簿,办理退费,发至各病区的药品,原则上不退回药房,允许退药的部分,暂寄病区,药房在下次发药时予以扣除。
2.退检查费:由病区在电脑上开单,打印退费凭证并填写退费申请单,经病区护士长、科主任或被授权人确认签字后,送往检查科室进行退款审核,检查科室需打印出该单据的扣费凭证并由检查科室的主任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电脑审核退费后,送往收费处进行退费执行。
3.退治疗费:由护士长按照医嘱授权记录员退费,并在备查簿上共同签字负责。
4.无纸化检查项目退费:由检查科室发送“退费通知”给病区,在医嘱作取消检查后,由护士长授权记录员办理退费,并在备查簿记录,共同签字负责。
5.已办理出院结算病人需退费的,按以下程序办理:①医保病人跨月退费。病区护士长出具详细退费报告,经科主任确认后,连同结账发票交由干部保健处,按报销审批流程办理退款支付手续。②医保病人当月退费及非医保病人退费。病区电话通知住院收费处,患者携带医保卡(自费病人除外)、原住院发票至住院收费处,住院收费处收回原发票后冲销结账,病区(医技科室)在系统操作成功后,必要时患者携带病区护士长或科主任签字的相关退费单(将逐步取消纸质单据)给住院收费处,住院收费处予以退费后重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