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 |党史日历·12月28日
1929年12月28日、29日
毛泽东在上杭古田主持召开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会议一致通过毛泽东根据中央九月来信精神、在深入调查了解红四军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的八个决议案(总称《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古田会议决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肯定党对红军的领导原则。决议批判了极端民主化思想和非组织观点等错误倾向,强调必须从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党的建设,指出:要在红军中健全党的各级组织,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党的领导机关是部队领导的中枢,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去执行。
(二)规定红军的性质和任务。决议批判了不重视根据地建设的流寇思想和不愿做群众工作的错误倾向,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决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的任务。
(三)明确军事和政治、军事工作和政治工作的关系。决议批判了军事好,政治自然会好等单纯军事观点,指出:军事只是完成政治任务的工具之一。红军的军事机关与政治机关,在前委指导之下,平行地执行工作;把红军的政治工作机关隶属于军事工作机关的思想,如果发展下去,便有走到脱离群众、以军队控制政权、离开无产阶级领导的危险,如像国民党军队所走的军阀主义的道路一样。
(四)强调进行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正确路线教育。决议对各种错误思想的表现、根源作了分析,阐明了纠正的方法,指出:红军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最迫切的问题是教育的问题,要从教育上提高党内的政治水平,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
(五)确立红军处理军内关系、军民关系和瓦解敌军的原则。决议指出:红军官兵平等,官长应爱护士兵,保障士兵的民主权利,士兵要尊重官长,自觉接受管理。决议重申红军必须遵守三大纪律和六项注意,坚持军民团结;规定优待俘虏兵。
(六)规定红军宣传工作的任务。决议指出:红军宣传工作的任务,就是扩大政治影响争取广大群众。由这个宣传任务之实现,才可以实现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政权、消灭反动势力、促进革命高潮等红军总任务。
(七)论述红军政治工作的作风和方法。决议要求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去作政治形势的分析和阶级势力的估量,以代替主观主义的分析和估量,要注意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
《古田会议决议》初步回答了党在农村进行革命战争的环境中如何将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革命军队建设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是人民军队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个决议还回答了在党员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情况下,如何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着手,保持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问题,也是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这个决议的第一部分以《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决议全文收入《毛泽东文集》第一卷。
1945年12月28日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东北局电。电报预见到东北斗争的艰苦性,确定中国共产党在东北的任务是在距离国民党占领中心较远的城市和广大乡村,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发动群众,逐步积蓄力量,准备在将来转入反攻。电报指出:我党现时在东北的任务,是在东满、北满、西满建立巩固的军事政治的根据地。建立这种根据地的地区,现在应当确定不是在国民党已占或将占的大城市和交通干线,也不是在国民党占领的大城市和交通干线的附近地区内。这是因为国民党既然得了大城市和交通干线,就不会容许我们在其靠得很近的地区内建立巩固的根据地。这种地区,我党应当作充分的工作,在军事上建立第一道防线,决不可轻易放弃。但是,这种地区将是两党的游击区,而不是我们的巩固根据地。因此,建立巩固根据地的地区,是距离国民党占领中心较远的城市和广大乡村。我党在东北的工作重心是群众工作。群众工作的内容,是发动人民进行清算汉奸的斗争,是减租和增加工资运动,是生产运动。应当在这些斗争中,组织各种群众团体,建立党的核心,建立群众的武装和人民的政权,把群众斗争从经济斗争迅速提高到政治斗争,参加根据地的建设。我党必须给东北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群众才会拥护我们,反对国民党的进攻。电报要求:迅速在西满、东满、北满划分军区和军分区,将军队划分为野战军和地方军。将正规军的相当部分,分散到各军分区去,从事发动群众,消灭土匪,建立政权,组织游击队、民兵和自卫军,以便稳固地方,配合野战军,粉碎国民党的进攻。这封电报以《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为题,收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
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讲话,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三农”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变革,深刻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会议还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立足国情农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习近平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要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